家族信托是以财富安全、税务优化以及传承为目的,为富裕家族所采用的全面考虑其家族税务、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治理等多方面因素的一种财富管理的法律工具。信托关系的本质是委托人将财产的法律所有权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其来管理财产,同时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来向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分配财产受益。
转移财产法律所有权的人为委托人。获得财产受益的人为受益人,可以是设立信托时即确定的人,也可以是有待未来确定的人(例如直系子孙)。委托人也能同时是受益人。受让财产法律所有权的为受托人,承担持有、管理和利用财产并使受益人受益的法律义务。受托人尽管是财产的法律所有人,但是必须对受益人承担受托义务,即确保受益人最大化获得财产利益。被转移的财产是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的个人财产,不受其债权人的追索。原则上,任何形式的财产均可被作为信托财产(包括银行存款、不动产、艺术品收藏等以及企业股权),前提是财产被合法有效地转移给了受托人。信托关系通过信托协议来确定。为了更好地保护信托财产,确保受托人充分、严格执行信托协议,委托人可以指定保护人。保护人可能有的权力包括委任/ 解聘受托人、增加/删除受益人、许可受益分配等。
另一个重要因素是信托适用法,即规范信托法律关系(包括信托设立、效力、存续运 营等多方面)的某一个司法属地的国内法律;通常是依据委托人对于以下各优势的需求来选择尽可能能满足其需求的某一国家的信托法作为家族信托的适用法。